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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阳市房产管理处关于返退房屋转让手续费的通告
据统计4月1日至5月11日期间,
涉及到市民和企业80余万房屋转让手续费,
近日丹阳房管处已发出通告,
请相关市民,尽快办理退款手续。
丹阳市房产管理处关于返退房屋转让手续费的通告
接丹阳市财政局通知,现对2017年4月1日起收取的房屋转让手续费予以返退。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7年7月6日至7月31日期间(工作日),到丹阳市房产管理处(金陵西路181号)六楼财务科办理返退手续。
1.缴款人本人办理的,需提供:缴费发票原件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。
2.委托办理的,需提供:缴费发票原件、受托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方签署的委托书、委托方银行卡复印件。
咨询电话:0511-86523443
因理解政策有误给您造成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
丹阳市房产管理处
2017年6月30日